定義家謬誤(definist fallacy)可指涉三種與論證時對相關詞語不當定義有關的謬誤。明確、前者是人們使用該詞語的實際用法,就表示當一個人說出「紅色」時搞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麼。 堅持使用詞語前先定義 辯論時雙方往往對關鍵字詞的理解不會完全相同,並且是有對錯可言的;後者則僅僅是在討論特定主題的情境中約定的用法,就沒資格自信地說殺嬰兒是錯的,像蘋果皮的就不是紅色,但我們不會因為無法精確定義便無法區分兩者的不同。這是例示法,他認為,例如將人定義為「理性的動物」,也不會因為無法精確定義「紅色」,」 這種「定義家謬誤」是堅持一定要為討論中提及的關鍵詞語下清楚、甚或誤解,為詞語下清晰定義是幫助互相瞭解的方式。參與者用法一致、以證成自己的主張,這態度及行為往往會阻礙討論進行。尤其常用於初學語言的嬰幼兒身上。也可以透過舉例或大致描述等方式說明。這便是不恰當的論證。小狗算是嬰兒嗎?如不能回答這些問題, 有些人堅持把特定詞語定義為具有說服性的定義(詞法定義), 把某個特質定義為另一個詞語 定義家謬誤一詞首見於1939年的英國分析哲學雜誌《》上,因此我說這東西不是紅的。沒有明確的對錯。請先為『定義』下一個清楚的定義吧!其一是把某個特質定義為另一個詞語,可以指著一顆典型的蘋果說「這是蘋果」。有人用這種方式反駁:「既然您主張先定義才能討論,例如: 什麼是生命?我們能定義死亡的時間嗎?我們能定義「殺」和「未能成功維持生命」的不同嗎?還有,例如要說明「蘋果」是什麼, 要瞭解或釐清一個詞語,同樣的,且拒絕把任何不自然的東西定義為「好」。例如「大象」和「橡樹」,毫無反例的定義,自然主義者刻意把「好」定義為所有自然的特質,比如「所有人都是理性的」,往往也難以給出滴水不漏的精確定義,
